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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脖@苍柩泠 (豆阅同名) 凹3 Lingcjl17 邪攻 黄攻 王受爱好者,近期沉迷盗盗,雷热不雷冷,欢迎一起玩

本章主叶王。


第二话

执伞探罢折草语  少年踌躇别师去

 

叶修手里的伞叫就是闻名江湖的千机伞,相传做这把伞的人姓苏,是江南的一个公子哥,并非出自武林世家,对武学的研究却未见得少,这把千机伞更是惊世之作。尤其在叶修手里,其变换无穷,令人惊叹。

王不留行问过叶修,你那个朋友苏公子,把这把伞送给你之后是不是很后悔啊,这之后他可难得打得过你了。

叶修便笑,什么苏公子,叫的这么好听,苏沐秋那小子是打赌输给我的,可不是送给我的。

这么珍贵的东西都可以赌掉,你是不是答应了他什么事?王不留行果然敏锐。

叶修也不遮掩,便说,他要我有一天,让这个千机伞登上兵器谱的榜首。

口气不小。

然后王不留行和叶修便打了起来,那是王不留行第一次和千机伞打交道,其变化之道与折草诀的变术有异曲同工之妙,而细究又十分不同。所以他一见面就想和叶修打上一打。叶修也乐意,而原因却有所不同。

叶修想知道王不留行到底长什么样子。

可王不留行即使生生挨上两招也不会让叶修有机会扯下他的易容,更何况两人原本就打得不相上下。这让叶修对王不留行更加好奇,他到底想隐瞒什么啊?

虽没见过王不留行的真面目,叶修想他一定是顶好看的人,可估摸着应该比自己还是要差一点。王不留行打架的一招一式就已经足够令人心中震颤为之赞叹,他难想象如果有了张好看的脸,王不留行应该帅成什么样子。那样的话说不定江湖第一美男子周泽楷都不得不让位了。

可这么样一个人,却不是什么好东西。

 

王不留行落地的姿势缓如落叶,而叶修攻势记猛,千机伞如闪电般扫了过来,眼看就要击中王不留行,却见他向后一滑,脚没落地,轻功竟又起来了。这样的招式叶修也会,可要做的如此流畅轻松怕是很难。原本也不打算一击便中,于是伞顶飞出一颗小木椎扯直与伞相连的丝线,嗖的飞向王不留行。王不留行见状不退反进,身子一抬,足尖蜻蜓点水般正巧踏在木椎上借了力,叶修见他近了,也向前踏了半步,把千机伞哗的撑开,手往上突然一扬,抛起了千机伞。王不留行视线几乎被太近的伞面全挡住,可却没放过一丝声音。

声音细微短促,是细剑出鞘的摩擦声,王不留行未等如此短的声音结束,便把身体一斜,从抛在空中的千机伞下探出身,一个手刀向叶修的腰侧劈去。手掌未到而掌风已至。叶修注意到了这个动作却不能侧身来躲,怎么躲都要中这一掌。好在因为没有蓄力,这一掌不会有多少力道,叶修则不躲,移开一步把从千机伞里抽出的剑向王不留行挑去。

这一剑直接而霸道,完全不像被逼无奈之策。王不留行也不惊,轻推抛开的伞面去档,这千机伞的伞面竟成了对手的盾牌。可这显然没有超出叶修的预料,见他剑尖一转,不向王不留行而是挑起了链接木椎的细线,把线往后一抽,机关触发,银针如牛毛细雨从千机伞里飞出洒向王不留行。

王不留行宽袖一挥竟把银针全数接下,又把袖子一抖,银针反向以更快的速度射向叶修。叶修以准备好用千机伞去接,见千机伞收下了银针,正要再发招,却见还有一根针向他刺来,这一根更急更直接,逼的他来不及挡。

叶修抬手,居然把这根针夹在了指尖。

“我若要再留一根晚发给你,你这只手可不就废了。”王不留行话里竟有些责怪,收势不打了,便正了正斗笠。

叶修背回了千机伞,反驳道:“你不能再多留一根,你留一根我看不出,留两根我难道还看不出,你方才再多留一根的话,连这一根都不见得有机会。”

王不留行点点头:“你倒是一点都不糊涂。”

想了想又道:“那你要不第一次发针的时候把针发一半留一半?”

“别别别,其实这个机关原本就没什么准头可言,就是用作障眼法的。”叶修这话说得挺实,银针多而秘,可预见高手没有一根能打中人,反而还有可能被“借”了去,所以杀招其实是在后面。可明显,王不留行不尽全力,不知为什么,他也不问。打得不尽兴,叶修也不想再说,便转移话题道:“你们家乔一帆呢?”

“进去说。”王不留行领着叶修进了梨花阵。

这季节正是梨花开的时候,从花间走过,素瓣如雨沾衣,别有意趣。叶修常想,如果王不留行不是个混蛋的话,他这么有风情,应该是个更有趣的人。

可惜,王不留行就是个混蛋。

 

叶修第一次见王不留行的时候,王不留行是个漂亮的姑娘,眉如柳,眸如泉,朱唇皓齿,姿色占尽。当时还没有微草堂堂主身份莫辩,无人能识的说法,人只道新堂主王不留行带着那顶精致的不像斗笠的祖传斗笠。叶修见了他,便以为他真的是个姑娘。

“这位女侠有礼了,在下江南兴欣客栈叶修。”叶修的介绍也有趣,兴欣确实是个客栈,却绝不只是客栈,可他倒很随便地就这么说了。

王不留行开口说话的时候,叶修真的想自戳双目,低沉好听的男音,怎么也没法与眼前的姑娘相提并论。

“你是男的?”叶修惊诧。

“对啊,哪有女孩子给自己起个活血通经药的名字?”

王不留行道。

“也没有男的会起这个名字啊?”叶修反问。

“师父起的。”

叶修便不说话了。

王不留行撕下面具,露出一张清秀的少年面容。

叶修想,真脸长得很好看,没事作甚要易容啊。

可没想到,这张脸也是假的。

那之后,叶修心里,王不留行就是四成美人,五成高手,一成混蛋。

 

叶修觉得王不留行更混蛋的时候是在一个夏天的夜里,他约王不留行去喝酒,想灌醉他,好捏捏他的脸,看他是什么样子的。

那天王不留行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老乞丐,见到叶修就伸过去一个破碗,叶修随意丢了两个铜板,却没认出他来。

“叶大侠贵人多忘事啊。”

“你是王不留行?”打了招呼再认不出,叶修就枉了聪明之名。

于是两人去小河边喝酒,叶修不怎么能喝酒,严格点说是一杯就倒,他想了个办法,就是运气把酒沿着指脉逼出,这样自己就不会醉了。

可是下酒菜烧鸭子里竟然也有酒,叶修晕晕乎乎还是醉了,王不留行数杯酒下肚,也不清醒。不知到底经历了什么,叶修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了,哪里还有王不留行的影子,自己里外被扒了个光,换上了王不留行穿着的乞丐衣服,自己的衣服没了影,而脸上怪怪的,一摸竟然被贴了胡子,撕下来的那一瞬叫人生疼。身旁放着小破碗,里头还有自己给的两个铜板。

王不留行,这帐慢慢算。

叶修心里,王不留行就是二成美人,五成高手,三成混蛋。

不久之后的后来,叶修再想起当时的情景,王不留行在月色里悄悄扒了他的衣服,也脱了自己的,互相换上,场景色/情极了。叶修真气恼自己当时怎么就醉过去了,要能看看王不留行是什么表情也好呀。

 

王不留行在叶修心里彻底变成半个坏蛋是在两年前武林大会结束的时候。

微草堂一举夺魁,兵器谱的一二也被折草诀和飞刀剑夺下。微草的弟子们欢天喜地地在酒楼里喝酒。

叶修进到酒楼的时候,已经没有空座了,看见一个穿着微草绿披衫的小弟子向他招了招手,便走了过去。

“他就是叶修大侠,我们堂主的哥们。让叶前辈和我们坐一桌怎么样?”

小弟子问道。

声音略耳熟,可酒楼太吵,叶修便没在意。

“好呀,久闻叶前辈大名,真是幸会幸会。我们堂主说叶前辈千杯不倒,我们一人敬叶前辈一杯如何?”另一个弟子马上说。

“好好好。”

好个鬼,叶修一肚子火,脸上却还得挂着笑,不知道王不留行这家伙又躲在哪里偷看他笑话呢。“这两天身体不太好,喝不了,失礼了。”

“叶前辈身体不好?擂台上的功力可把我们看傻了,身体不适竟然功夫也如此了得。”

微草的小弟子们奇道。

叶修的功夫和王不留行能打个五五开,兵器谱却难得夺魁,因为夺兵器谱的赛制要求说是竞选兵器谱的必须是有传人的心诀或者兵器。而叶修的千机伞,独一无二没法复制不说,本身也没有可以书写的武学之法,他的徒弟也都不学,于是就这样和兵器谱失了缘分。可江湖人对他和千机伞的威力,从没有过怀疑。

“叶前辈喝不得,我们也少喝些,多饮伤身。”终于有句人话了。说着话的是微草的嫡传大弟子高英杰,叫大弟子,其实也是个小毛头,却颇有大人的样子。“英杰以茶代酒敬叶前辈。”

人家以茶代酒敬,叶修自然也可以茶代酒回,正拿了杯子,却被身边的手拦住。

“请喝这杯,那个杯子我喝过了。”

是最开始和他说话的小弟子。

叶修将信将疑地接过杯子,高英杰的茶已经敬了,他拿了杯子到唇边才发现竟然是酒,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只见那个小弟子冲着他勾起一抹奸笑。

绝对是王不留行扮的!

叶修再次酒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小弟子模样的王不留行,披上了他经典的袍子,斗笠放在桌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鸡腿。

晌午没用膳,又醉到夜里,叶修饿得饥肠辘辘,也不管新仇旧恨,对王不留行道:“我饿了,我也要吃。”

“你身体不适,又醉了这么久,不能吃这个。这碗面给你。”

说着王不留行端给了他一碗飘着两片青菜的面条——除了那两片青菜就真的只有面了,连面汤都干了。叶修接过碗,碗底姑且还算温的,表面上的面条真的糊得惨不忍睹,一瞬间就没了食欲。

“你就让哥吃这个?”叶修怒道,“好歹我们也有交情吧。”心里莫名难受。

“这都后半夜了,有面就不错了。”王不留行这么说,却变戏法般地端来一盘烤鸡。

整整一只鸡,就少了一条腿而已。

叶修心里,王不留行是五成高手,五成混蛋。

居然在他饿肚子的时候欺负他。

 

现在两人少这么闹了,明明也就过了两年,心却不觉有些疲。王不留行没有以前那么会寻开心了,叶修倒是变得特别能找麻烦。可混蛋的印象却根深蒂固。抢押镖生意,偷情报什么的,王不留行和叶修真的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闲时见面,还要“装成”老朋友的样子,叶修自己都要信了他们就是哥们。

 

何尝不是呢?只不过人情善变,身不由己,很多事未必能够长久。

 

要跟叶修去兴欣了,乔一帆很舍不得,舍不得王不留行,舍不得高英杰,舍不得刘小别。他尤其是放心不下新伤初愈的高英杰,失了四成功力的王不留行,忙得脚不沾地的刘小别。

当然,最舍不得的是微草堂的雾里香。

雾里香是种花,微草堂的后山上的草坡长了一大片,白白的小花,像点点明星洒在地上,颇为好看,香味淡淡的,不仔细闻甚至闻不出。

王不留行曾对微草的弟子们说,江湖上人命之微宛如杂草,雾里香原也是杂草,却能如此开花,他日有何种遭遇,都要如草生生不息,然后开出应当开出的花来。

乔一帆平凡如微末之草,也想为微草堂开花。

“去了之后要学点好的,不好的千万别学。”话是对乔一帆说的。王不留行却瞟了瞟叶修。

“看我干什么?我能教他不好的?”叶修装作生气道。

“叶前辈,请多包涵。”这一句算是招呼了。

“叫师父。”

听到这个命令,乔一帆有些迟疑地看向王不留行。王不留行回以你随意吧的表情。

“师父。”

于是,叶修终于有了第一个叫了他“师父”的徒弟。

 

叶修把乔一帆带回兴欣客栈不久,江湖上就传出了个不大不小的消息。

江湖上的消息太多了,今天谁家的大小姐比武招亲,明天哪户富商招人压镖,再要不就是谁输给谁了,谁死在谁手里云云。大多不太有意思,却很有用。

可这次的消息,没什么用,却很有意思。

空积城城南新开了一家星草园,园子里烹茶舞蹈吹拉弹唱,还有你给的起银子就能享受的其他服侍,通俗点讲就是个青楼。与别的青楼不同,它小倌和花娘都有,而花魁是个美若谪仙的小倌,见过他的人说他吟诗舞剑下棋弹琴无不精通,身形体态令人望而神往,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一只眼睛太大了些,可这所谓的美中不足却往往引人多看两眼,这一多看,却觉更有味道,便是怎么也移不开眼了。

这个花魁在园里给人表演是大大方方,可有人想买与他独处,却被拒了。

理由则颇让人气恼。

想与花魁室中独处,不是银子能解决的,这事花魁江湖上只应两人,一个是微草堂堂主王不留行,一个是蓝雨阁阁主喻文州。

客人们有银子买不到自然骂骂咧咧两句,骂完便也讨论开,微草堂和蓝雨阁到底谁会来摘下这位花魁。

一时间花魁的名字传遍武林,人人都知道了在空积城星草园有个不见可惜见了可气得不到的俊俏男子,名叫王杰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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